本专科教育

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3-29 16:25:39    阅读次数:2260

为完善我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班级。

 二、评价内容

 1.学习效果:包括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考试情况、参与学术研究情况。

 2.学习风气:包括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课前预习、课堂参与、作业、实验等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3.教学秩序:包括上课出勤情况与学生听讲情况。

三、评价组织

 1.教务处负责全校评学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2.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教学科研科科长、学生科长、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评价工作。

 3.班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学习效果自主评价;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对班级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式

采取学生自主评价和教师评学相结合的办法。评价工作每学期第十四周前组织一次,其具体方式为:

 1.学生学习效果自主评价:从基本素质、学习状况、学习纪律 3 个一级指标,15 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学生每人填写一份《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自主评价表》(见附件一),班级辅导员连同本班总体学习效果评价意见,一并填入《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自主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二),上报教学单位教学科研科。

 2.教师对所授课班级开展评学评价:课程授课教师对每个授课班级填写《河北北方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表》见附件三),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兼职授课教师、公共课教师的评学表,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组织填写后统一提交给授课班级所属教学单位。

 3.教学单位总体评价: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自评表和教师评学表存档,并对学生自评和教师评学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教学单位“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①各班级评价等级;②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分析;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将评价报告交教务处。同时,将结果反馈给学生、辅导员及教师。

 五、其它

1.评价结果是学校评定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班级评先的重要条件。学校将对在评价中成绩突出的班级给予表彰。

2.本评价办法是评学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教学单位可在工作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评价办法。

3.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一: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自主评价表

 

附件二: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学习效果自主评价汇总表

 

          附件三:河北北方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表


河北北方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