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教育

基础医学院师生座谈会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3-29 16:23:19    阅读次数:1470

为了加强学院、教师、学生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跟踪课程的教学效果,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状态、学生的学习状态,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实现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院师生座谈会

1、学院师生座谈会一般在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进行。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召开2-3次的师生座谈会。

2、参加学院师生座谈会人员: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人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科人员及部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包括每个教学自然班的班长、学习委员或教学信息员,随机抽取的学生。

3、学院师生座谈会内容: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对学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学生对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对学生学习进度、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建议。

4、学院师生座谈会意见反馈与改进措施:参会教师、教学科人员要做好座谈会记录,积极发表意见,认真参与商讨,对即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与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问题或建议整理后,由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二、教研室师生座谈会

学院各教研室每学期要组织所有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按学院师生座谈会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教研室的师生座谈会。教研室师生座谈会主要应对教研室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实施过程中的若干环节与学生交流、探讨,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教研室主任应对师生座谈会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通过教研室例会的形式,组织全体教师进行研讨,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与改进措施。

各教研室要做好师生座谈会记录的留存工作,相关材料要及时上报基础医学院教学科研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