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教育

基础医学院法医学专业评估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8-03-29 15:51:18    阅读次数:2098

为切实做好我院本科审核评估工作,提高法医学专业的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建立长效的专业评估机制,根据《河北北方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法医学专业建设的工作实际,基础医学院将开展法医学专业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基础医学院法医学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与评估办公室。

1.基础医学院法医学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任君旭

副组长:张国徽

成  员:段汝和  赵自刚  张玉妥  田醒东  金春亭  范  婕

        史满金  焦  宏

2.基础医学院法医学专业评估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焦  宏

成  员:严春临  李海军  李建锋  白美玲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和改善学院对本科教学的宏观管理与指导,按照教育规律进一步明确专业的办学指导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优势、办出专业特色,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的良好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评估目的

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与管理,保障专业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学科专业结构,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专业建设中的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评估原则

评估工作要自始自终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评估,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改革,办出专业特色。

五、评估主要内容

专业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专业教学条件与利用、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效果、社会评价等八个方面,具体详见《河北北方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六、评估程序

依据依照《指标体系》所列指标,开展专业自我评估工作,准备评估所需支撑材料,并自行打分。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在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自评报告,上报基础医学院法医学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核查、修改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七、评估结果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 分;良好:80≤总分<90 分;合格:60≤总分<80 分;不合格:<60   分。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基础医学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