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转专业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符合学院医学类专业培养基本要求的优秀学生,保证学院各专业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有关转专业的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做为学院审批的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全面选拔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
1.基础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基础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由7-9人组成,配备1名秘书或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工作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
3.考核小组成员遵循有关回避原则。
4.转专业工作在纪委全程监督下,当场评分,按考核成绩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由基础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考核准备工作
(1)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拟转专业学生有关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一份转专业学生名单和材料交基础医学院教学科。
(2)参加转入考核学生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面试身份确认。
(3)有参加考核资格、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的形式、内容
考核形式:线下面试。
考核内容:申请人个人陈述、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分别占30分和70分。
3.转入确定原则
以面试个人平均分高低排序,按照基础医学院上报教务处可转入学生名额确定转入名单(平均成绩低于60分,取消转入资格),同时上报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