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评选 2019-2020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08:15:36    阅读次数:1353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均可参加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在学生工作岗位工作的党团组织领导(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科长、分团委书记)、专兼职辅导员、生活辅导员、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均可参加优秀辅导员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学生工作先进集体5个,各二级学院优秀辅导员评定比例占辅导员总数的2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各单位先进个人的申报要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不得突破。

三、评选要求

    1.学生工作先进集体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校字[2019]61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评选;优秀辅导员评选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校字[2017]293号)文件要求进行评选、推荐。

2.高度重视。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争当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精心组织。严格执行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防止降格以求、轮流“坐庄”现象;评选过程中要采取自评、互评、师生评议等多种办法,保证评选质量。

4.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辅导员均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先进集体需上报3000字申报材料。学院(系、部)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填写河北北方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院(系、部)用表(见附件3)。完成优秀辅导员初评后,将评优总结(参评人数、组织评选过程、评选结果)、拟推荐人员的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和河北北方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1)各2份报学生工作处。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40637840@ qq.com,文件名为XX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辅导员材料。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4日前,各院系完成先进工作者的申报与初评,初评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吕佳,电话:1893131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