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于2009年2月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同时获得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许可证号:130709249),现有司法鉴定人10人,由省司法厅统一编《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向社会公告。主要业务以围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等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法医临床鉴定: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生理功能检查、医疗过错评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鉴定、因果关系评定、诈病(伤)鉴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等。
法医病理鉴定: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致伤物推断鉴定等。
本中心自设立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追求开拓和创新,注重积累和完善,取得了显著的工作业绩。在独立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建立、保持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正、规范、科学、准确、可靠的宗旨,严格执行鉴定工作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中,获得满意以上评价,同时获得了委托人、当事人等客户的认同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